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 王建华
服务热线 13905735092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章详情

郑州市可以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2018年6月6日  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jxjjfzlaw.com/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承担省会郑州精神病司法鉴定的郑州弘正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近日在郑州市精神病医院正式成立,从而填补了省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空白,结束了郑州公、检、法、司机关多年来精神病异地司法鉴定的历史。据了解,由于没有专门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省会郑州多年来的相关鉴定不得不到外地进行。经过司法及卫生部门的多方考察论证,近日决定在郑州市精神病医院成立郑州弘正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开展精神病司法鉴定业务,同时,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精神病医院被增补为郑州市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依法进行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业务范围包括精神医学鉴定、涉案精神病人的鉴定、精神残疾鉴定、民事及刑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鉴定、精神病人劳动能力及其他行为能力的鉴定等。

文章来源: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王建华[浙江]

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5735092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jxjjfzlaw.com/news/view.asp?id=916673078628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