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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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什么条件算自首?

2018年6月6日  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jxjjfzlaw.com/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文章来源: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王建华[浙江]

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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