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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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既有自首情节,又有立功情节的,应当如
2018年6月6日
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jxjjfzlaw.com/
根据《刑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能免除处罚,只对犯罪较轻的,才可以免除处罚。而对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无论其所犯的罪轻或罪重,都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样规定是鼓励犯罪分子立大功,争取更宽大的处理。
文章来源:
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
王建华
[浙江]
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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