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 王建华
服务热线
13905735092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案件委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首页
HOME
律师介绍
ABOUT US
律师文集
LAWYER CORPUS
犯罪类型
强制执行
罪罚轻重
自首知识
刑事鉴定
经济犯罪案例
经济犯罪法规
管辖知识
专长领域
LEGAL EXPERTISE
案件委托
LAWYER CORPUS
法律咨询
LEGAL ADBISE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文章详情
如何认定为单位利益送礼的问题
2018年7月9日
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jxjjfzlaw.com/
目前,在经济迅猛发展的条件下,一些企业为了生存发展,常为融资借贷、扩大产销渠道发愁,出现了为这些“正当利益”而向有关部门、企业或其他人送礼的情况。还有一些省、中央级项目很少,各地均要求把项目争取回来,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为了争取项目,各部门频频向上级送礼,这又不好在财务账目上真实地反映出来,往往用假发票冲抵。我们认为以上不宜以犯罪论处,属于不正之风,应纳入纠风范畴进行整治;如果单位是为谋取
文章来源:
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
王建华
[浙江]
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5735092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jxjjfzlaw.com/news/view.asp?id=919342350981
[复制链接]
访问律师网站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2019年运输毒品罪的构成要件?运输毒品罪的犯罪
2019年贩卖毒品罪的立案标准?贩卖毒品罪的量刑
2019年贩卖毒品罪要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罪未遂形
2019年贩卖毒品罪的贩卖方式有哪些?贩卖毒品罪
2019年刑事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走私毒品罪追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