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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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物证鉴定

2018年6月9日  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jxjjfzlaw.com/
微量物证是指现场中那些体小质微、不易察觉的物质证据,主要有化妆品、食品、毒品、农药、动植物残留物、水质、环境污染、矿质、纺织品、文化用品、涂料、油脂、玻璃、塑料及塑料制品、材料、机械、日用商品等的成分与来源等进行检验鉴定。

  微量物证司法鉴定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分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文章来源:嘉兴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王建华[浙江]

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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