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某公司财务人员贪污
被告人任某原为中铁五局五公司洪家渡水电站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长。2002年8月至2007年4月,中铁五局五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期间,任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重复列支、虚列开支等手段,将本单位财产40余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并用于赌博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贪污和职务侵占怎么并罚
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中铁五局五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期间,被告人任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重复列支、虚列支出、调整账户等方式,贪污公款80余万元供其赌博、挥霍。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任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